海阳市人民法院关于烟台市芝罘区只楚南路1号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部分建筑物拍卖公告
海阳市人民法院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 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fpm/fy/bd.htm?courtid=1909)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只楚南路1号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无证建筑物等。其中土地使用权证号:烟国用(2006)第100162号,拍卖土地使用权面积:11578.7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地上建筑为无证建筑。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11578.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部分无证建筑物,其中部分土地有租赁(三亩场地租赁给烟台浩海油脂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约定为:为支持烟台浩海油脂有限公司的发展运作,在政府及甲方无规划开发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考虑收回场地的问题,该公司在三亩土地上建设了大量无证楼房;三千七百平方米租赁给梁东升,租赁期限:2016年7月25日至2038年7月24日止,梁东升在土地上建设了大量无证房屋)。部分房屋(未办理房权证)系韩义宁通过拍卖取得。本次拍卖的地上无证建筑,按照建筑物现状拍卖。其中烟台中盛模塑有限责任公司有房权证的房屋及无房权证房屋(占地面积约198.16平方米),不在拍卖范围内(竞买人竞得后,仅取得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买受人需自行与烟台中盛模塑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土地收费问题,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本次拍卖土地的具体过户问题及无证房产的合规性问题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处理。
二、起拍价:15767160元,保证金:1570000元,竞价幅度:70000元。
三、竞价时间:2024年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四、标的物在具备办理登记手续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土地使用税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件情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七、拍卖竞价前北京产权交易所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阳市支行,账号:62284002674254067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九、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9853163202 客服电话:400-600-121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电话:19818787003王法官。
海阳市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4日